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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广西发改委印发了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广西列入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32个,装机容量合计400.5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28个,装机容量360.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4个,装机容量40万千瓦。
根据广西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统计业主发现,大唐桂冠电力拿到了100万千瓦的指标,其中风电60万千瓦、光伏40万千瓦;广西投资集团风电99万千瓦、中石油风电72万千瓦、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风电55万千瓦、国家电投风电31万千瓦。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假设方面,广西发改委要求从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申报核准,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光伏项目要求两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
配储方面,列入方案的项目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和10%。新型储能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原则上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储能设施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的,服务时间从项目并网之日计起。经过光伏們计算,此次配储能规模为1.522GWh。
值得注意的还有,未经广西发改委同意,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擅自进行转让、变更项目业主、变更建设地点等。如有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或收回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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