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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酒泉市检消合作协议签署暨协作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烨、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琦峰共同签署了“强化检消联动,共建美好家园”合作协议,并为酒泉市“检消协作办公室”揭牌。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书记、副政治委员梁建军宣读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救援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建春对《意见》作了解读说明。
《意见》明确线索互移、联席会议、专业支持、协同监督、开展专项等五项机制,要求检消双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防控消防公共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构建消防公共安全共融共治模式,推动酒泉公共安全“大安全”、“大保护”格局建立。
《意见》要求双方加强协作配合形成1+1>2的合力,以检察监督、消防监管为基本模式,强化溯源治理,落实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共同完善措施,加强联动,齐抓共治,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提升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和风险应对能力水平。
《意见》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消防救援机构综合监管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防控公共消防安全风险起到重要作用。
会后,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同志们开展了共建活动,检察干警参观了市消防救援支队廉政教育馆、队史馆、指挥中心、全媒体中心及古泉特勤队消防救援器材装备展。
市检察院、市消防救援支队共60余人参加了活动。
原标题:《酒泉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会签《意见》并成立“检消协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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